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今日提呈1953年动物修正法案一读,内容包括提高虐待动物者的刑罚,在第44(1)条文下,虐待动物者刑罚将从原本的罚款2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提高至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指出,这项法案是加强执法权限和提高罚款,以便当局更有效预防对动物的施暴,同时控制及消除动物疾病。
另外,法案第31条文说,任何人孤立动物也是违法行为,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这个消息令许多爱护动物的个人和团体感到雀跃万分。
我们常常在网站上看到一些冷血的人类,做出违反常人所会做的事,尤其是以残暴的手法来虐待弱小的动物如猫、狗、兔子或仓鼠等。
更有者把他们那种几近疯狂变态的行为或拍照或录制为视频短片上载到网站去。
向大众炫耀他们的暴戾残忍的英勇。
我每看到一次类似的短片或照片,为小动物感到愤愤不平、咬牙切齿以外,真的什么都做不了。
眼睁睁看着活蹦乱跳的小生命被糟蹋虐死。
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类的心态行为竟然如此残暴?
我亲眼看见过一个马来小孩在父母跟前肆无忌惮地残虐小猫,大力踩踏猫身、扭捏其颈、然后举脚飞踢。
我越看越心惊,唯恐小猫被虐死。
于是顾不得其父母是否因此而不高兴,喝阻小孩。
换来的竟是为母者的白眼。
看!小孩的暴戾,有的时候是家长的冷漠无情和残酷所促使的。
在网络上,我看过狗儿颈项被绑在车尾被高速行驶的汽车拖拉致死。
也看过狗儿被绑着以乱棍棒打致死。
马来西亚最近的个案就有一个少女脚踩数小猫致死的短片,后来被群众在网络上搜寻出来。
少女和家人承受不住舆论的压力,站出来向大众道歉。
再多的对不起,能够挽回数条小猫的生命吗?
我个人希望有关法案经通过以后,能够对那些胡乱糟蹋小动物生命的人起一点阻吓的作用。
有关当局应严厉执行管制,避免再有更多无辜的小生命断送在这些无知又残暴的人手里。
是时候该让那些不懂得珍爱生命的人们受到应有的严厉惩罚了。
让他们对自己残暴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