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

那绝对是要负上法律责任的




我回乡期间,遇到一个开店做生意的好朋友。
她告诉我说最近很烦。
怎么啦?
因为我的顾客在我的店里遗失了2百令吉。
一口咬定是我的员工偷掉的。
我说我可以赔钱给对方,对方无论如何也不肯接受。
硬要那位员工赔钱和赔不是。
那是一位十几年的老顾客。
员工坚持没有偷她的钱。
我的朋友说好说歹对方都不愿意妥协。
僵持不下,她离开后。
她的两个女儿来到店里就破口大骂。
两个十几岁的孙子拿了手机就拍我的朋友和她商店的招牌。
对方用很强硬的态度对我的朋友说。
如果那个员工不赔钱不道歉。
就威胁说准备把事件和店面照片发布到面子书上去。
羞辱我那个朋友。
让她没有办法继续做生意。
这个事件很困扰她。
为了不要让对方在网络上破坏公司的名誉。
她低声下气地要求把大事化小,赔钱了事。
但对方却咄咄逼人,不愿意就此罢休。
于是,我对她说。
对方如果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之下。
敢敢在面子书上放上你的店面的照片然后写一些破坏你公司名誉的事情。
你让他去做。
他敢要这样诬赖你、破坏你以及毁谤你的公司名誉。
他绝对是要负上法律责任的。
你不要去害怕。
清者自清。
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母亲的家族生意做了数十年转到你手上。
不会因为一些不负责任的人而影响你的生意的。
你不要害怕。
会有破坏你的人当然也会有支持你的人存在的。
她听了,很高兴地对我说。
我好在有你这个好朋友。
这个困扰着我好一阵子的问题,经你这么一说。
我心里放松了不少。
我说,这就是我并不很喜欢面子书的原因。
面子书本来是属于一种很好的社交圈子。
有时候就这样被一些有心人滥用作为攻击他人的工具。
利用面子书的广泛传播威力就想要致他人于死地。
这些人不但很嚣张,也很过分。
我安慰我的朋友说,如果对方如果还有一点理智的话。
相信他不至于敢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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