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先生载我和孩子一起出门,跟在一辆灰色的Persona后面(又是Persona,像是我的克星)。
我们的车子跟着那个印裔司机左转以后,对方竟然在完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直接停下。
我先生马上眼明手快的摆出去右边车道。还没来得及骂人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我们回头看时,一辆在我们左边行驶的印裔夫妇所驾驶的电单车就直接撞上Persona屁股。
看,这就是害人害己的另外一个例子。
我没有想象中那种大快人心的高兴心态,反而担心那两夫妇跌倒后的伤势。
车屁股被撞,是咎由自取,也是活该。
这种人连基本道路安全意识都没有。
哪有人在转弯处随意停车的?
哪有人可以不顾其他驾驶者的安全随意停车的?
也哪有人要停车也不找个安全的地方以及预先打个讯号灯的?
笨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