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新公司初期,知道他们的上班时间都很伸缩性时,就已经知道负责管理行政的我将会无所适从。
公司给于职员伸缩性的上班时间是给大家方便,但是有些人是你给他方便他就会跟你随便。
我是一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
在旧公司8:30上班,我8点就到公司了。
除非车坏吧,车子坏了,我都会赶紧联络先生或其他同事载我上班。
做行政的,本来就要以身作则。
现在10:30上班,车程半小时,我在9:45就开车,留些缓冲时间预算临时遇到塞车需要改道。
两个月以来,总是我最先到公司。
我有两个男助理,一个是迟到大王,一个是旷工大王。
迟到不用交代,旷工也不用通知的。
因为老板说过,迟到就用下班时间补回。
所以,迟到对办公室职员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
有时实在是太过过分了时,老板还是给他们通融,“如果你珍惜这份工作,好好思考该怎么做。”
昨天,轮到应该上班的两人,一个迟到12点才到公司,一个没来。
营运经理问迟到那个说没到那个要怎么处理,他说要发警告函给他。
那他自己呢?
早上被营运经理责问这件事时,我说这间公司好像是他们的爸爸开的那样——
喜欢就来,不喜欢就失踪。
喜欢就准时到,不喜欢就迟到。
又没有人会对他们怎么样。
老板一天不开声,我就没有任何的立场去管制他们的迟到或旷工问题。
今天会跟老板沟通看看,我是该管还是不该管,大家总要有个共识。
免得被其他经理质疑,这行政经理只负责管好自己就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