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

求职者须知



在行政人资单位任职多年。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聘用事宜。
经常收到应征者的履历表。
以前在台湾公司时,老板最不喜欢看到的是那些在履历表里面。
洋洋洒洒地写了长长的工作经历项目的应征者。
我曾经看到过最“雄伟”的是长达两页半的工作经历。
十五年间换了十份工作。
最长的三年。
最短的五个月。
多半都做不过一年。
应征者不厌其烦地把所有公司名字、雇佣期、工资等资料一一列出。
从他的记录看得出,他每跳槽一次。
他的工资就跟着起跳。
我猜想,他的心态也许是要显示他有很多各种不同领域的工作经验。
他会为他的工作战绩感到自豪。
殊不知,有些公司希望聘请的是能够长期服务的稳定性强的员工。
而不是请来没有三几个月就说拜拜另谋高就的跳蚤员工。
几乎我的老板们看到那样的个案,直接就淘汰掉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会被直接淘汰的个案。
就是那些不愿意在履历表里把要求待遇写下去的。
或者只写个Negotiable的应征者。
既然要找工。
他们心目中总有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要求待遇。
而不是等着看公司能够Offer多少工资给你。
当一家公司要聘用员工。
公司本身当然也有一定的工资预算。
在众多的应征者当中。
他们会选出待遇接近公司预算的应征者来审核。
能够提供清楚明确的资料的应征者才会被列入考虑范围。
那些含糊不清被视为没有个人主见的应征者当然会被置于一旁。
或稍后考虑或后续审核等状况。
很多求职者。
就是因为不了解公司聘用员工的基本需求和心态。
所以,他们会常常犯上了不该犯的错误。
到头来,白白错过了良好的工作机会。
都不会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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