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人资单位任职多年。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聘用事宜。
经常收到应征者的履历表。
以前在台湾公司时,老板最不喜欢看到的是那些在履历表里面。
洋洋洒洒地写了长长的工作经历项目的应征者。
我曾经看到过最“雄伟”的是长达两页半的工作经历。
十五年间换了十份工作。
最长的三年。
最短的五个月。
多半都做不过一年。
应征者不厌其烦地把所有公司名字、雇佣期、工资等资料一一列出。
从他的记录看得出,他每跳槽一次。
他的工资就跟着起跳。
我猜想,他的心态也许是要显示他有很多各种不同领域的工作经验。
他会为他的工作战绩感到自豪。
殊不知,有些公司希望聘请的是能够长期服务的稳定性强的员工。
而不是请来没有三几个月就说拜拜另谋高就的跳蚤员工。
几乎我的老板们看到那样的个案,直接就淘汰掉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会被直接淘汰的个案。
就是那些不愿意在履历表里把要求待遇写下去的。
或者只写个Negotiable的应征者。
既然要找工。
他们心目中总有一个自己可以接受的要求待遇。
而不是等着看公司能够Offer多少工资给你。
当一家公司要聘用员工。
公司本身当然也有一定的工资预算。
在众多的应征者当中。
他们会选出待遇接近公司预算的应征者来审核。
能够提供清楚明确的资料的应征者才会被列入考虑范围。
那些含糊不清被视为没有个人主见的应征者当然会被置于一旁。
或稍后考虑或后续审核等状况。
很多求职者。
就是因为不了解公司聘用员工的基本需求和心态。
所以,他们会常常犯上了不该犯的错误。
到头来,白白错过了良好的工作机会。
都不会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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